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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房管局:将推出房产市场服务监管平台

时间:2016-06-22 12:07 作者:东莞厂房网 阅读:

在直播室现场,东莞市房管局负责人一行还现场解答了听众的疑问。有听众表示,自己所购房屋的总费用超出了中介工作人员所承诺的费用。对此,东莞市房管局房产市场管理科科长吴鉴忠认为,中介机构不应该故意隐瞒真实交易费来促成交易并收取中介费,并表示,现阶段房地产交易市场还不尽完善,还存在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建议购房时把中介机构所承诺的内容以合同的方式明确下来。
 
业主:过户费用超出中介承诺
 
刘先生于2015年9月在东莞凤岗通过品位地产中介购买房子,经纪人口头答应过户费用(含佣金)和首付总共不超过24万元。过户时,刘先生发现总费用超出近13000元,但经纪人不承认当初的承诺。中介机构负责人陈先生承诺,可以想办法减少6500元,并手写了一份费用表。但之后陈先生又说只能减少2000元。
 
为此,刘先生投诉到东莞市消委会。消委会认为,陈先生所持的手写费用表上没有加盖中介机构的印章,所以不能作为证据。另外,刘先生后来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要求中介开具发票,但中介机构只先开了收据,并答应过几天再开发票,但时至今年1月仍未开出。
 
房管局:承诺应以合同明确下来
 
针对这一问题,吴鉴忠认为,中介机构不应该故意隐瞒真实交易费来促成交易并收取中介费,且中介机构应该开具发票。吴鉴忠还提醒,刘先生务必把中介机构所承诺的内容以合同的方式明确下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参考合同条款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关发票问题则建议咨询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