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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规定多多没抓手就成空文

时间:2012-04-23 10:34 作者:阅读:

  原来只是旧料”相当于重申一下大家差不多遗忘了经适房条例。这个条例当初一出来的时候,广州市财局、市房管局联合发文。溢价70%或80%上交政府看似可以杜绝保证房或限价房被不符合资格的人士购买牟利,但到数万套经适房和限价房即将上市的半年前,这些房源如何评估、如何回购乃至如何征收溢利,都尚未有配套措施。如果评估不到位,人人以原价卖给关系户,然后再转售,要牟利的人照样可以牟利,一个条例如何没有具体执行的抓手”不过是一纸空文罢了

发现规定没有抓手或安错“抓手”确给市民造成很大麻烦。有一个中介人士向记者透露,近日记者了解到不少与房产交易有关的事情。4月份地税评估系统上线后,番禺区某小区的洋房按成交价100万元报税,但评估结果却出现140万元的反弹”业主随即提出复核,目前尚未有结果出来。中介人士猜测,现在房产评估都要报街名,番禺小区街道一边是别墅,一边是洋房,可能系统把别墅单价套用到洋房上,结果就出了这个“乌龙价”

征收溢价的一个关键在于“同地段普通商品房”正如拆迁条例所规定的拆迁弥补价与同区在售一手房看齐。若同区没有在售一手房,日后经适房或限价房上市。那么又该参考哪些指标呢?金沙洲区域这么大,参照哪个片区才是合理呢?地税评估系统上线缺乏一个月,从记者了解到若干案例,发现多数评估价都往上调,少数的依然在原价徘徊。中介人士告诉记者,现在未到递件一刻,都不知道评估价是多少,有的时候上下层单位分开两天递件,今天的价也比前一天的高。

可以将买家的身份证资料必需在网上公布,经适房或限价房第一手购买时。接受社会监督。数万套经适房或限价房禁售期即将届满,从一手买家转让给二手买家,这个过程是否需要监控?否以原价转让来规避溢利?若是发生了溢利,溢利是多少?记者建议,一手买家转让给二手买家,限价房和经适房由此“漂白”这个过程也应该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此外,记者也多次呼吁,地税评估系统可仿效深圳的做法,网上公开有关评估价,相关人士凭房地产权证号和业主身份证号可以即时查询有关参考价,可以方便买卖双方估算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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