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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政协委员督促改善公园盲道管理

时间:2013-12-06 23:21 作者:东莞厂房网 阅读:

 

 

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冉红宇提出了《关于加强我市公园盲道建设和管理的建议》。冉红宇建议由公园所有权人或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盲道改造。盲道改造完成后,依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列》,明确管理维护责任单位。
 
  市城建规划局、城管局以及财政局日前对此专门作了回复。市城建规划局表示,将对新建、改建道路及公共建筑,审查设计方案中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工程竣工后,负责核实项目的规划条件,经核实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另外,市城管局则表示,将要求各公园进行自身排查,改变盲道设计不规范及占用等现状。
 
  建议 全面改造公园盲道并加强管理
 
  冉红宇表示,经过对旗峰公园、人民公园、同沙生态公园、虎英郊野公园、东莞植物园等5个城市公园的实地调查,发现这5个城市公园都没有规范的盲道设施。“比如说,盲道材质,包括颜色,不符合规定;盲道型材厚度、凸面高度、形状也不符合标准;盲道设置的宽度、部位、走向都不符合设计要求等等。”冉红宇向记者反映说。
 
  针对公园与外连接道路的盲道,冉红宇认为公园外周围盲道的铺设不规范,一些连接道路的盲道起始端建有障碍物或行进盲道中间有树,盲道有损坏,维修后的盲道有不平整、盲道砖铺设移位、断连等现象。
 
  对于公园内的盲道铺设,冉红宇总结有以下三类情况:一是没有铺设盲道,例如:旗峰公园、虎英公园、人民公园;二是设置不规范,仅有的盲道断断续续且不够平整,乱设提示盲道或没有提示盲道,例如:东莞植物园和同沙生态公园;三是盲道被占,例如:东莞植物园。
 
  为此,冉红宇建议由公园所有权人或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盲道改造。盲道改造完成后,依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列》,明确管理维护责任单位,及时检查、维护,让无障碍设施能持久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