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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升上规模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

时间:2014-10-06 22:16 作者:东莞厂房网 阅读:

清溪镇小微工业企业又添一发展“利器”。近日,记者从东莞市经信局了解到,东莞出台《促进小微工业企业发展资金实施细则》,将每年设立1000万元的市促进小微工业企业发展资金,对上年度新增上规模的小微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此政策将惠及我镇1900多家小微工业企业。 
    据悉,此次奖励对象主要是上年度由小微成长为规模及以上,并纳入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报表范围的企业,主要是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上年度由小微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纳入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 
    对于因违反有关财经、税收、安全生产和环保法规被行政处罚,未满3年;有欠税、恶意欠薪、未定期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将不予奖励。 
    所谓“规上企业”,指的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经有关程序批准纳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报表范围的工业法人企业。 
    记者从我镇统计办了解到,截至目前,在我镇5200多家企业中,90%以上都是小微企业,“规上企业”只有350多家,其中工业类占“大头”,其次是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等。从类型上看,目前我镇工业类企业共2200多家,规上工业达270多家,其余均是小微工业企业,达1900多家。本政策将惠及我镇1900多家小微工业企业,促进我镇小微工业企业之间形成竞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