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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政投资建设电子政务 民生工程优先安排

时间:2013-07-26 23:08 作者:东莞厂房网 阅读:

 

日前,《东莞市财政投资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布,办法对市政投资建设电子政务的原则、范围、资金门槛、审议制度等做出了相关规定。
 
  此办法适用的电子政务项目主要包括:市电子政务网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业务管理及服务系统、电子政务安全保障及支撑体系等新建、续建或改建的信息工程项目。涉及民生工程的信息化项目;涉及提供方便群众和企业网上服务的信息化项目;涉及基础性资源共享的政务信息化项目;涉及国家或省要求建设的重点信息化项目;有关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的信息化新建项目等会优先安排。
 
  《办法》规定,对总投资200万元以上,实施期满一年(含一年)的跨年度建设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应每年6月底前向市财政局和市电子政务办提交资金实施过程使用绩效情况报告,未达到建设目标的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暂缓其后续项目的审批,并追究项目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