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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7家重点用能单位不达标 被取消扶优措施

时间:2013-07-17 22:52 作者:东莞厂房网 阅读:

 

 我市2012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结果日前“放榜”。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称,在实际考核的905家重点用能单位中,有7家企业因未完成进度节能量目标被“一票否决”,将不得享受保用电等相关扶优措施,并被加大用电错峰力度。
 
  实际考核企业通过率高达93%
 
  在《关于东莞市重点用能单位2012年度节能考核结果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中,明确我市重点用能单位有934家,实际考核的企业达905家。
 
  根据《通报》的考核结果,进入实际考核的905家重点用能单位中,认定为超额完成等级的有30家,占比3%;完成等级的526家,占比58%;基本完成等级的287家,占比32%。依此计算,2012年度重点用能企业实现完成等级的一共有843家,占比约93%。
 
  与此同时,认定为未完成等级的有62家,占比7%。不过,未完成等级的企业占比,相比2011年已经大幅下降约5个百分点。
 
  《通报》对62家企业未完成等级的原因予以了说明。其中,7家企业未完成进度节能量目标,被“一票否决”;17家企业未按要求提交节能自查报告,直接认定为未完成等级;5家未能提供节能有关资料,无法核定节能量;33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综合得分低于60分。
 
  认定未完成等级企业要限期整改
 
  2011年10月,我市向社会公布《东莞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宣告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考核拉开序幕。
 
  根据当前施行的《东莞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结果被认定为超额完成,将优先纳入市节能奖励范围;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改研究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提请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但是,如上述7家企业认定为未完成等级,将被实行节能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如,不得给予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得申报国家、省和市的相关扶持资金,不享受相关扶优措施;将被暂停核准和审批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得享受保用电等相关扶优措施,暂停受理生产经营用电增容申请,并加大用电错峰力度。
 
  同时,节能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还被要求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报告交镇街节能主管部门,限期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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